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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前職員“小河”涉案聲明

在此申明,本會已早於2016 年6 月到屯門警局報案,檢舉她涉嫌違法的行為;亦曾於2017 年2 月初成功約見她,尋求事實真相和妥善解決,她因此主動聯絡借貸會友,提出還款計劃。因為與她有關的案件,我們亦曾於2017 年2 月底,與尖沙咀警方合作,提供資料。
她早於2015 年11 月15 日離職。有關她個人的言論行為,概與本會無關, 請會友敬悉。
本會立場明確:不會姑息違法行為,願意協助警方及會友,期盼當事人面對問題,為言行負責任。